第1个回答 2020-11-16
(1)提供劳务前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三份,由双方签字并加盖有资质建筑企业或劳务企业的公章后自己要持有一份。用工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应拒绝上岗,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2)劳动者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注明将用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单位资质等基本情况弄清楚。以免以后维权连用工单位的名称也不知道,导致失败。
(3)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与用工合同不符的工作内容,应及时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与用工单位结算工作量,并要经过用工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及时依照合同约定索要自己的劳动报酬。
(4)如果用工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劳动者及时向用工单位的相关管理部门反映,如果用工单位不愿及时纠正错误时,应及时停工,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5)合同到期或工程完工时,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应及时持合同、工作量结算依据或欠款凭据等资料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如有纠纷,可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20-11-16
农民工一般维权的时候。有专门的农民工拖欠治理办公室。可以找他们帮忙。解决自己的工资拖欠问题。
第3个回答 2020-11-16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第4个回答 2020-11-16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第5个回答 2020-11-16
1、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依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2、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支付足额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很可靠的维权途径,方便快捷,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之内提起民事诉讼。
4、向公安机关举报。在碰到恶意欠薪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让公安机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