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电器工作,2009年6月17号进厂,10月20号签订劳动合同,今年6月1号因与公司商讨加工资的事,厂方不同意,口头辞职,6月23号下午,经经理同意,6月24号起没去工作至今~6月27号打电话想协商工资能否提前结给我,经理威胁我说要扣我工资,今天去领工资,我和我弟弟美人扣除200元,《合计400元》我打电话给经理,经理说扣的是工作服的费用,现在却扣了我兄弟两人400元的服装费,《至于我弟弟,他是残疾人,他本人没有能力独自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我辞职的时候他也一起辞职了,这些情况厂里了解!厂里也就是因为生气我兄弟两人一起辞职,故扣我兄弟工资!》昨天我去劳动局投诉,今天劳动局打电话要我去跟厂里协商,经理威胁我说:我同意没用,你得拿出辞职证明,我可以把你工资全扣,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告好了!、、、、于是我去了劳动局,他们说星期一去厂里协商,我该怎么办?我想好了他要是真不给我,我不好过,要他也没日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