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没有房子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种是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手上转让;
我国的现有法律规定,如果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而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在取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后,就可以进行转让。
二是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可以向村委会申请房地基)
如果因建房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向所在集体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通过的可以在集体内闲置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但是一定要是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才可以。
宅基地申请条件
1、农户要自己本人,向所在地的村委会集体提出申请,然后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交到乡镇,等待批示;
2、有些人想在异地申请宅基地,这时候必须把原来的宅基地退耕以后,才能去申请宅基地。
3、子女大了结婚,生子,一个房子已经无法满足这么多人居住,所以就要分户建房,这时候需要提供分户协议,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
4、目前有些地方正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例如在县城规划区内,这时候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5、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及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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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19
农村户口没有房子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村委会申请房地基,就是宅基地。如果想要在农村建房,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宅基地。
2. 原有宅基地退耕,就是所谓的土地复垦。如果农户因迁入村集体组织而退出原宅基地,可以向村集体申请,若该申请人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则可采取重新分配宅基地的方法。
3. 购买本村其他用户的宅基地。如果本村的宅基地都已分配完毕,没有空闲的宅基地的情况下,可以向本村村民购买其多余的宅基地。
4. 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可以享受国家政策的宅基地待遇。
请注意,在处理这些事务时可能需要在当地政府进行一定的手续,具体的步骤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政府或村委会的相关政策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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