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区别,是一个职位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 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
扩展资料
正厅级主要职务:
1、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2、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重庆市财政局局长)。
4、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如宁波市副市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正厅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