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导购试用期中辞职库存少货应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吗 我们店里一共四个人少货之后店长说是

服装导购试用期中辞职库存少货应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吗
我们店里一共四个人少货之后店长说是我们要走的俩个人的班 要我俩赔偿
不赔偿不发工资合理吗
我们每晚点库存没少过已盘点说少了四件
我刚出来工作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我是在青岛麦凯乐工作

在《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中有规定,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之后是需要赔偿的。按照损失大小进行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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