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种类有哪些?
贷款类型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银行贷款具有各种不同的类型:
1、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3、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4、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5、按贷款金额大小不同,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
1996年6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将贷款分类如下:
(1)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1、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3、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4、特定贷款,系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2)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
1、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贷款。
(3)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1、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借款、。
2、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3、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4、,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5、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此回答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注于财经热点事件解读、财经知识科普,奉守专业、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财经内容,用生动多样的方式传递财经价值。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贷款有哪几种方式?看看就知道了
很多人在申请贷款之前,会习惯将“贷款相关”了解清楚之后再行动,比如贷款有哪几种方式,就跟学车的人想了解方向盘及轮胎的转向原理一样,清楚后再作出判断与选择。其实贷款方式有很多种,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按有无抵押,可分为抵押贷款、
1、抵押贷款
即字面意思理解,需要提供一定价值的抵押物,比如房子、车子抵押,又或者是大额存单、基金、债券等金融类质押物品。
2、
也就是常说的信用贷款,只需要审核个人信用,不需要抵押物,一般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以确保按期还款的能力,就能获得贷款发放。
二、按贷款种类,主要分为消费贷款、经营贷款
1、消费贷款
主要有住房贷款、购车贷款、房产抵押消费贷款、综合消费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其中综合消费就包括了房屋装修、家居装饰、旅游婚庆、教育留学、以及日常小额消费等等。
2、经营贷款
主要有商用房贷款、商用车贷款、生产经营贷款,其中生产经营贷款是向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发放的以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需求的贷款。
三、按贷款时间长短,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1年内(含1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1-5年(含5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5年以上的贷款,最长30年。
以上就是关于“贷款有哪几种方式”的相关内容,其实贷款方式的细分方法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例举了。
贷款种类有哪些
贷款种类有多种划分形式,比如按照经营属性划分,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委托贷款以及特定贷款三种;按照期限划分,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按照信用程度划分,可以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票据贴现。
除了以上的划分之外,贷款还可以根据贷款的主体经济性质、贷款在社会再生产中占用形态、贷款的使用质量等多个方面进行划分。也正是贷款本身的特性决定了贷款的分类。贷款具备的特性主要有内在的风险性、定价的复杂性、信息的不对称性。因此,贷款的分类也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央行金融监管的需要。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贷款具备“三性原则”,分别是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同时,贷款的发放也为众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融资的需求。对整个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当然,在贷款的过程中,需要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相应的利息,并且能够保证按时的还款。因此,这也体现出了贷款过程中的“三性原则”。
借贷之前一定要评估好自己的还款能力,不能按时还款的话最好不要借
贷款有几种方式
银行贷款的种类指贷款的形式,按《贷款通则》的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的形式主要有:委托贷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及票据贴现等,同时各商业银行面向市场积极地进行金融创新推出了许多适应中小企业需要的贷款品种。
199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将银行贷款分类如下:
(1)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及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但不承担贷款风险。
(2) 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3) 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且在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不含五年)以上的贷款。
(4)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借款、,其中保证贷款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5) 抵押贷款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6) 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总得来说银行贷款主要分为以下六种:
1、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3、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及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4、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及信用贷款等;
5、按贷款金额大小不同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