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作居住证续签

如题所述

北京工作居住证的续签流程如下:
1、单位提交续签信息材料。聘用单位在持证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在系统中提交续签申请,并填写该持证人持证期间缴纳个税等情况,保存提交后,将下述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区人力社保局业务窗口审核。
2、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区人力社保局对聘用单位系统提交的续签申请和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网上提交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3、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4、制发证件。
北京工作居住证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单位申请续签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一式两份。
4、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5、申请人在持证期间(近3年)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申请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7、《诚信声明》。
综上所述,北京工作居住证到期续签,需要本人在有效期前1个月内,带上《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工作居住证原件,劳动合同以及单位相关资料到当地工作居住证办理机构申请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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