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会判离吗

如题所述

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第二次离婚中,如果满足前述条件,或有其他法院应当裁判离婚的法定理由的,即使男方不同意,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选择受理法院。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2、做起诉前的准备。选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诉离婚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起诉离婚需要证明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比如家暴、婚外情等,都需要相关的证据。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等等);

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材料通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指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

4、开庭前的程序。立完案后,案件会被分配相应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会通知双方开庭或调解的时间、地点;

5、开庭。双方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对于离婚诉讼,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

6、开完庭后的工作。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在这段时间内,双方仍然可以自由协商、调解。自愿和好不离婚的,可以撤诉;对离婚涉及的各个方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

7、判决书。拿到判决书后上诉期限为15日,对判决内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判决不准予离婚的,且没有上诉的,也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拿到生效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不需要再领取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效力与离婚证相同,都是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

诉讼离婚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必备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