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在交易的过程中也会有很多手续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准备的,买方在购车的交易环节时,要注意车况、车险等产品外在情况,还要办理好过户手续。
办理过户手续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要共同到当地的交警支队车管科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
2、如果交警支队车管科受理审批表后,初审出该车辆符合过户条件的要送至机动车检验岗检验,检验完作出最终认定;
3、机动车查验岗经检验合格后,通知缴费后转至牌证登记岗处理;
4、登记审核岗审核检验结果、牌证登记内容;
5、由车管科的档案管理岗复核上述材料;
6、牌证管理岗对车辆进行编号处理、登记;
7、新车主交纳相关费用,领牌、照像,按照规定办理保险;
8、办理完上述流程后等待档案管理岗通知领取证件,过户手续完成。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