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四明路两旁规划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奉化区政府谋划东、中、西全方位的快速路网。结合城市总规调整,将东侧鄞州区的世纪大道高架南延至奉化四明路,将西侧海曙区的秋实路快速路南延至奉化西环线,与中间的机场快速路南延工程形成“川”字形的南北向三条快速通道,构建奉化与宁波主城区东、中、西全方位对接的快速路网。将奉化西环线向北延伸至海曙区鄞城大道最终与秋实路对接,已完成初步线位方案研究。“一横”为四明路东延,起于现状四明路与东环线交叉口,终点与 S203 省道相接 , 实施里程约10.5公 里 , 已完成立项,同步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相关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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