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不违原则是哪三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4
一、三不违原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具体是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要杜绝违章,首先要明白违章就是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违章包括作业违章,指挥违章,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是指从事各类活动的人员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指挥违章是指各级承担管理职能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行为失职违章是指承担安全管理、监督职责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而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二、安全生产“四不伤害原则”
具体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四大原则。
1、不伤害自己
我不伤害自己,就是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误而使自己受到伤。
它取决于自己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对工作任务的熟悉程度、岗位技能、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精神状态、作业行为等多方面因素。
2、不伤害他人
我不伤害他人,就是我的行为或后果,不能给他人造成伤害。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时,由于自己不遵守操作规程,对作业现场周围观察不够,以及自己操作失误等原因,自己的行为可能对现场周围的人造成伤害。
3、不被他人伤害
不被他人伤害,即每个人都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工作中要避免他人的过失行为或作业环境及其他隐患对自己造成伤害。
4、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组织中的每个成员都是团队中的一份子,作为组织的一员有关心爱护他人的责任和义务,不仅要注意安全,还要保护团队的其他人员不受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七)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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