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私自卖医保药品犯法吗?

如题所述

违法的,利用职务之便,提高本单位业务价格,以私人设立的公司名义经营,向本单位和对方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属于自己的差价,构成职务侵占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的规定,职务侵占案件,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应当起诉。
法律分析
国家的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要做药品买卖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通过GSP认证才能经营药品。卖药品给客户获取利润,不管是从哪里买来的,也算是一种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在从药店买来还算药品来源正规,若直接从药贩子手里拿更是罪加一等。当然,如果只是偶尔顺便帮带一点,数量极少又没出事是不会有人来追究责任的。第一若是药店法人或是负责人,有合法的证照,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索取相关文件,然后销售消费者,给消费者凭证,这样情况不违法。第二是药店法人或是负责人,有合法的证照,但是从别人门店购买药品(药店只能从批发或是生产企业购进药品),没有合法的文件,这样药品自己可以使用但是不能销售给消费者。第三是药店工作人员,从药店买的药品,然后将药品卖给别人,得看情况,如果是盈利为目的,属于犯法。如果是帮忙带药,又有购药凭证,不犯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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