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继承人房屋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1、房屋遗产分割,一般先确定继承方式,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并未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或遗赠,故应按照法定继承。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确定继承人范围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需要注意:房屋遗产的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房屋遗产的分割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各继承人可协商房屋由一人继承所有,并就其他继承人所应继承的份额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补偿;不能协商一致的,房屋归属一般考虑原居住人、继承份额多少、补偿款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确定。折价补偿计算方式为房屋评估价值/协商一致价值*各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今后,各继承人可通过出售遗产房屋、分割售房款或出租遗产房屋、分割房租等形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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