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未登记没享受政策待遇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因独生子女证丢失未享受保健费和退休金补贴等福利怎么办
      真实案例:本人30多年前出生,父母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未领取奖励,现在母亲直到退休都没享受过独生子女的福利政策,今年我下定决心要给她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于是一点点去摸索线索、推敲,虽然过程很艰辛,但是努力的结果还是达到了目标,补发了未领取的福利,她多年的心结也打开了。
      确定目标:办理退休后补领以前未领的子女14周岁前的保健费和退休金5%补贴。
      要解决的难题:时间太久了,独生子女证已丢失,现在也无法补办独生子女证,退休了领不到那5%的独生补贴福利。
      面对这个难题,很多人可能都碰壁多次了,转了一圈还是原地打转,毫无进展。好了,下面开始破局:
      第一步:从社保局开始,提出诉求,以前办理过独生子女证,但是没领取保健费和退休金补贴,想要补领福利。社保局会针对此情况会给你一张《独生子女证情况审核表》。(如下图,需要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乡镇签意见盖章)

      这张表的目的是确认申请具备享受独生子女福利政策的资格,哪些人才有资格呢?有独生证的人。如果是一直未办理过独生证人,那就果断放弃吧,因为你开始就放弃了这项福利,现在也只能放(这个没毛病,没办法,只能怪自己当初没有积极争取);但如果以前领过独生证,只是被弄丢了,现在想要争取这项福利,那么以下的攻略将会对你有用。
      这张表格需要盖到前面2个章,第3个是社保局内部意见,前2个单位盖章了,就给社保局就可以了,就算办成了,剩下的就等着查看下次退休金是否补发退休金就可以了。
      注意看备注说明:如果有独生子女证就一切顺利自然地办下来了,但是问题就是没有独生证,那正常情况下,这3个是章一个都盖不到的。
      第二步:找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乡镇盖章,如果工作单位还在,可能会好办一些,(但到第2个章也会被卡住的),但如果工作单位不再了(改制或破产),就需要找街道办或乡镇盖章了。这里主要分析解决没盖到第1、2个章的情况:经办人给出解释是没有独生证,所以不能盖章签意见。这个处理意见是没毛病的,因为以前没有办独生证的人,现在是不能补办的,即使你具备条件,也不能补办,所以经办人无辨别你是属于“有证丢失”,还是属于“自始未办证,自动放弃”,思路基本出来了,你只能自己举证证明以前办过独生证,那怎么证明呢?有两个解决途径:1父母一方以前领取过独生证福利(保健费),提供工资明细,就能证明以前办过证,如果工资姓名和退休金申请人不一致,提供结婚证就好了;2如果没领过保健费或者无法提供工资明细证明,就需在往前深挖证明材料了,在之前的资料就只有独生证的领取记录和办理审批记录了,如果时间太久,就只能查档案了,那么到哪里查档案呢?如果还记得以前在哪个单位或政府机关办理领取的独生证,就到该单位去查档案复印出来,如果已经移交到档案局,就去档案局查,但一般情况是没移交的,如果时间太久太久,档案可能被销毁了,那就没办法了。一般办理独生证的几个单位概率从大到小:街道办、乡镇、工作单位、计健局(或计生办)。办证审批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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