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之后能否用医保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结案之后不能用医保。
我国设立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当指定的受益人发生身体疾病伤害时,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的,医保基金将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0条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侵权伤害后,依法受害人可向肇事司机、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以及其他的法定赔偿义务人追偿,这些都属于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故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也即:
所以说,若交通事故获得医药费赔偿后,是不能再次要求医保就医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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