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使用吗

如题所述

一.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流程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三.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可以异地提取的,每个地方关于提取异地公积金的规定都会有所不同。公积金转移需要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办好变更登记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文件,然后拿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的钱怎么提取
1.职工提供材料,企业审批。审批通过后,企业经办人员填好申请表,并持相应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影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明确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管理者对材料进行审批;
3.针对满足条件的职工,公积金中心会进行记录,并在买房发票(或买房收据、首付发票、租金发票等相关票据)上盖上“已申请办理住宅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图章;
4.工作人员入录《住宅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定个人存款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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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12
一、正面回答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有很多,比如以下这些情况。
二、具体分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可以每月提取一次,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可以每季度全额提取一次。
而无论是购房提取,还是自建、大修提取,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有年冲和月冲两种方式)。
4、领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补贴家用(支持一次性全额提取)。
而需要注意,住房公积金是有区域限制的。
因为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全国统一缴存,而是分地区进行缴存。
若是换城市工作,那还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或者选择销户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后再去新工作地重新开户。
当然,如果所在城市与其他城市实现了互贷互通的话,那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异地使用的。
平时也要注意个人信用,不要盲目申请贷款,否则一旦大数据被弄花了,想要再申请贷款就会出现综合评分不足而被拒绝贷款。可以在小七信查获取一份大数据报告,清晰知晓自己在网贷大数据方面的状况。该数据库与2000多个网贷平台合作,查询的数据还是比较准确、全面的。
三、断了两年房贷怎么跟银行谈?
断了两年房贷月供没还,要跟银行协商的话,必须先阐述自己为什么不还款的理由,需说清楚自己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表明并非故意逾期欠款不还,以及可以提供一定的资料进行佐证,譬如失业证等等;然后也得表达自己积极还款的意愿,最后再尝试提出欠款延期分期请求。
银行会酌情考虑,但不一定会答应,建议最好另作准备,还可以尝试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借钱以筹集资金偿还欠款。
有能力的自然越早还清越好,要知道,如果欠款时间太长,银行多次催款都没反应、联系不上人的话,还很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届时若还不能按法院判决结果及时偿还欠款,法院就很可能会强制执行,收回房子,并冻结、扣押名下财产进行拍卖,划扣其中资金用以抵偿欠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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