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业以后户口挂靠在北方人才,后由于买房(二手房)到北方人才把户口页“借出”(同时结清前期户口挂靠费用),后来就直接去相关派出所办理了落户手续,(户口页由派出所收回,换得一本户口本)。近日去北方人才办事,办理户口的工作人员声称,我需要办理户口“转出”手续。户口的挂靠费用以办理转出的时间计算(此时距离为借出户口页已有半年之多)。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已经有天津户口的房本了,如果我不去办理转出手续是否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