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北方人才市场户口挂靠费用的问题

我毕业以后户口挂靠在北方人才,后由于买房(二手房)到北方人才把户口页“借出”(同时结清前期户口挂靠费用),后来就直接去相关派出所办理了落户手续,(户口页由派出所收回,换得一本户口本)。近日去北方人才办事,办理户口的工作人员声称,我需要办理户口“转出”手续。户口的挂靠费用以办理转出的时间计算(此时距离为借出户口页已有半年之多)。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已经有天津户口的房本了,如果我不去办理转出手续是否有影响?

哈哈,正常手续是,那派出所的户口准迁证到人才办理转出手续,结清费用终止和人才签订的代理协议。在人才集体户所在的派出所销户。想借出户口页,凭身份证就行,估计你办完事没有和他们解除协议,当然还算在代理服务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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