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去世,房产证更名为妻子姓名,要带什么手续去房管局办理呢?所需费用是多少?

只是更名,并不变卖房产,会不会涉及遗产问题需要子女同意呢?
房产证上本来就是夫妻姓名都有的,现在一方去世。
丈夫户口已经在派出所死亡注销,户口本上已经有派出所盖章,还需要另外开死亡证明吗?
与遗产继承人商量,是否需要所有人都到房管局去,还是只需要出具书面同意书就行了呢?

1、不需要另外开死亡证明!
2、“与遗产继承人商量,是否需要所有人都到房管局去,还是只需要出具书面同意书就行了呢?”都不对!
法定程序:办一份变更继承(妻子原有的份额变更,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由妻子继承)的公证书,带着原房权证,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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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7-17
到当地公安局开据你丈夫死亡证明。带上户口本,房产证,居住社区证明,你本人申请到房管局去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09-07-17
房子本来一半是你自己的,然后再继承您老公的那一半的一半,剩下的就是您老公的其他继承人(您们的子女、您老公的父母等)的,也就是说,现在基本可以确定这套房子您只拥有3/4的产权,如果您更改房产证的名字,您得跟拥有剩下1/4产权的所有人商量。
另外,我的理解,更名虽然不是变卖,但是,跟“更变产权”是没有区别的。
第3个回答  2009-07-18
你丈夫有继承人的话,必须要继承人同意

继承人写好书面证明,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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