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管理学家拉尔夫·k·怀特和罗纳德·利珀的三种领导风格理论。其中,彼得·怀特和李家杰提出的三种领导风格理论——权威型、参与型和放任型领导风格——是最具影响力的类别。
1.权威领导
所有政策都是领导决定的;工作分配和组合多由领导单独决定;领导与下属接触较少。这样的领导人也被称为“独裁”型领导人,他们决定几乎所有的政策;所有的计划和具体的方法、技巧、步骤也都是领导下命令,要求下属不折不扣地执行;工作和资源的分配和组合,大多由他一个人决定;通常情况下,他们对自己的下属和员工不太了解。如果有奖惩,也往往是待人接物。大多数权威领导人都是教条和武断的。他们往往用奖惩的权力来领导别人,对下属要求严格,要求苛刻。
2.参与式领导
参与型领导者通常会让下属和员工在理性和一定规范的指导下,为实现目标而独立自发地努力。他们经常认真听取下属的意见,并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参与型领导将下属视为与自己平等的人,并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在一个由参与型领导者管理的团队中,主要政策是由组织成员通过集体讨论决定的。领导者采取鼓励和帮助的态度,要求下属积极参与决策;在确定完成工作和任务的计划、方法、技术和途径时,组织成员也有相当大的选择机会。领导通过集体讨论,使组员对工作和任务有更全面深刻的认识,提出更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方案。
根据下属和员工的参与程度,参与式领导风格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
咨询式:领导在做决策前会咨询组织成员的意见,但对于组织成员的意见,往往只作为自己决策的参考,不必接受。共识:这种领导鼓励组织成员对需要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然后每个人都能做出大多数人认同的决定。民主型:领导者将最终决策权授予组织成员,他们在决策中的角色更像是各种意见的收集者和传递者,主要从事沟通和协调。
3.自由放任的领导
这样的领导喜欢松散的管理,很少使用手中的权力。他们几乎完全下放所有决策权,鼓励下属独立行动。他们对下属基本采取放任的态度,由下属自己决定工作目标和行动。他们只是为组织成员提供决策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信息、资料、资源和条件,提供一些咨询,充当组织与外部环境的联系人。他们尽量不参与或主动干预下属和员工的决策和工作过程,只是偶尔发表一些意见。任务的完成几乎完全依靠团队成员的独立工作。这种领导虽然控制力弱,但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却能取得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