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焕为什么非死不可,崇祯真的想杀袁崇焕吗?

如题所述

谕以袁崇焕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以上为崇祯杀袁崇焕的罪名。现在就来看一下他的这些罪名是怎么来的。

第一、袁崇焕有权杀毛文龙吗,袁崇焕明目张胆的,肆意专杀了另一个总兵镇守,这不仅违背《大明会典》相关规定的,更是属于目无法度之行为,还是对皇帝威权的无视。他最终没有被论“谋叛”,而却被陵迟处死,应是被论了“谋反大逆”之罪,这跟他擅杀毛文龙有极大的关系。袁崇焕最后的罪名里谋款斩帅这条是成立的。

第二、袁崇焕杀了毛文龙之后东江军整体崩溃,整个辽东战略态势改变,短短三个月后后金就绕道喜峰口,最终还有三顺王的出现等,这个算不算亲者痛仇者快,后金最终成为了最大得益者。第三、后金破喜峰口后袁崇焕带兵去了蓟县,他还信誓旦旦的告诉崇祯必不使敌潜越,最终后金又是怎么穿过蓟县天险到的北京,故意什么的先不说,忽悠领导这个至少是无能失职,而且一直到北京城下都未予后金军交战过一次,所谓顿兵不战,纵敌长驱这个罪名也是跑不掉的。

第四、后金破遵化后,上谕兵部各路援兵俱令听督师袁崇焕调度,结果袁崇焕回尤世威于昌平,退侯世禄于三河,使得后金一路根本没有遇到像样的抵抗,轻松直逼北京城下,所谓援兵四集,尽行遣散这点也没错吧。第五、许诺五年平辽,结果一年就让后金打到北京城下,袁身为蓟辽督师应不应该承担责任,所谓托付不效也没错吧。

以上五条罪名成立,崇祯判袁崇焕个死罪也不算过分。但是己巳之变后,崇祯虽然心生疑虑,并下令逮捕袁崇焕,但尚没有将他置于死地的意思,只是“暂解任听勘”,当时朝廷官员为袁崇焕鸣冤者也不在少数。袁崇焕之所以最终落得惨死的下场,是由于朝廷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将袁崇焕案与党争纠缠在一起,最终使事情发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明朝尤其是明末,党争是一大政治顽疾和恐怖政治的恶性疮疤,一个再耿直刚正的人一旦陷入党争的漩涡,惨遭横祸都丝毫不稀奇。

山东御史史范在崇祯三年八月六日的奏疏上,捏造事实称钱龙锡主张”袁崇焕斩帅致兵,倡为款议以信五年成功之说,卖国欺君,秦桧莫过”(此时钱龙锡已经辞官)。此奏疏将袁崇焕与秦桧相提并论,居心险恶。史范还诡称钱龙锡曾受袁崇焕贿赂,巧加钻营,致使国法不伸。此奏疏用尽手段,故意用尽种种危言耸听的观点刺激崇祯,建议崇祯对袁案严加审讯,尤其是“擅权主款”大罪。

崇祯看罢这道奏疏,“怒不可遏”,立即下旨,“袁崇焕擅杀逞私,谋款致敌,欺藐君父”,钱龙锡“私结边臣,互谋不举,下廷臣会议其罪”(崇祯向来忌讳已经辞官的大臣结党营私)。此时,崇祯将袁案由“功罪难掩,暂解任听勘”,上纲到“欺藐君父”的大罪,袁之死已经注定了。某种程度上,袁实死于党争,和当时的很多耿直之士一样,是明末畸形政治的注定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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