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人有严重疾病,看守所三次不收,法院会怎么判?

如题所述

犯人有严重疾病可以监外执行,犯人被判刑但因嫌疑人有病不收监的,法院会判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此时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分析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是计算在刑期以内的,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后,如果刑期未满的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及时释放犯人。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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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1
犯人有严重疾病,看守所三次不收,但是看守所不收是不影响法院判刑的,但是可能法院判决之后会因为嫌疑人的病情,对嫌疑人进行保外就医的。量刑应该是不影响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01
嗯,犯人有严重的疾病,一般在常见案例中会让他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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