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对公账户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对公账号办理步骤:
1、约定时间,拿营业执照、公司刻章批文、登记证明到银行办理在银行填好“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是负责人签名;
2、提前准备好经营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批文、登记证明等这些文件必须是真实的;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
5、办理专用存款账户特定用途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证明,办理专用存款账户;
6、办理对公的银行上门]拍照,接着等待审核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才有知,到时会收到信息。
法人或股东或委托人携带公司的公章,法人章与营业执照银行进行卡户申请;对公户开网银时,部分银行需要法人设定一个操作员,以及一个授权员;
对公户一般都需要时间审批,因此办理完开户手续后,等待通知,等开户许可证下来后,法人可以携带银行通知的手续,去银行领取开户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商业银行不得在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另立会计帐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个月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帐准备金,冲销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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