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自己首付买的房子,婚后自己还贷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对于共同还贷部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首付部分按个人财产处理;房屋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如果协商不成,则判给房屋登记方,对于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是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房屋算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所以,在婚后,一方用 婚前个人财产 贷款买的房子 ,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而共同还贷部分,则属于夫妻共有,双方都有权分割。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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