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法院执行力度不够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院执行不力,可以到法院投诉。法院执行局执行不力,首先自己不要抱怨,抱怨也没有用,只会让自己徒增烦恼,要知道法院的工作有时候会很忙,也许遇到了更紧急的案子需要处理,法院不可能就处理自己的这一件案子吧,互相理解体谅。
也许是因为其它工作耽搁了,没有及时处理执行,但还在执行的时间里,执行局有自己的时间安排,并不是法院判下来之后,执行局就马上执行,或者一两天就执行的,都有一个过程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时间,过了六个月时间才是执行不力。主要原因在于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官,可能是因为工作繁忙会耽误或忘记,自己要主动联系执行官,多和执行官进行沟通,让执行官体谅自己的困难,多催促一下,多跑几次,也许就好了。自己也可以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证据,联系方式等,多配合执行局,这样会相应缩短,加快执行的步伐。
执行局执行不力,一拖再拖,就是不作为,没有执行的意思,可以到该法院直接找法院院长,或者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催促执行局尽快执行。当地法院执行局执行不力,互相推诿,或者找各种理由拖延,已经超过了六个月的执行期限,可以到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执行,但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尤其是判决书。还可以求助于人大部门,向人大部门进行反映,相信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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