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农村户口,想在其它村买地皮造房子,可以吗,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

如题所述

不可以在其他村买地皮造房子,因为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来讲,这个买卖是违法的,从而是无效的。农村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没有擅自处分的权利。房屋过户手续本来是不能办理的,给办理过户手续的房管部门是违法行政。

相关法律条文说明如下:

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规定:“一、(五)以转让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以土地与他人联建房屋分配实物、利润,或者以土地出资入股、联营与他人共同进行经营活动,或者以置换土地等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

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规定:“(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扩展资料:

如果不是去别村买地皮,而是直接单纯将本村的宅基地卖于本村人,也是不可以的。因为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使用方式,国家是有许多规定的,宅基地的申请和转让也是有着严格限制的。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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