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代时间、地点、人物和故事的主要经过;概括琵琶女的身世。点明写作动机;定下全诗凄切的伤怀的感情基调。
《琵琶行》是唐朝诗人白居易的长篇乐府诗之一。作于元和十一年(816年)。此诗通过对琵琶女高超弹奏技艺和她不幸经历的描述,揭露了封建社会官僚腐败、民生凋敝、人才埋没等不合理现象,表达了诗人对她的深切同情,也抒发了诗人对自己无辜被贬的愤懑之情。
全诗(节选)如下:
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
遂命酒,使快弹数曲。曲罢悯然,自叙少小时欢乐事,今漂沦憔悴,转徙于江湖间。予出官二年,恬然自安,感斯人言,是夕始觉有迁谪意。因为长句,歌以赠之,凡六百一十六言,命曰《琵琶行》。
译文如下:
唐宪宗元和十年,我被贬为九江郡司马。第二年秋季的一天,送客到湓浦口,夜里听到船上有人弹琵琶。听那声音,铮铮铿铿有京都流行的声韵。探问这个人,原来是长安的歌女,曾经向穆、曹两位琵琶大师学艺。后来年纪大了,红颜退尽,嫁给商人为妻。
于是命人摆酒叫她畅快地弹几曲。她弹完后,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自己说起了少年时欢乐之事,而今漂泊沉沦,形容憔悴,在江湖之间辗转流浪。我离京调外任职两年来,随遇而安,自得其乐,而今被这个人的话所感触,这天夜里才有被降职的感觉。于是撰写一首长赠送给她,共六百一十六字,题为《琵琶行》。
元和十年(815年)六月,唐朝藩镇势力派刺客在长安街头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伤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哗,藩镇势力又进一步提出要求罢免裴度,以安藩镇“反侧”之心。
白居易上表主张严缉凶手,有“擅越职分”之嫌;而且,白居易平素多作讽喻诗,得罪了朝中权贵,于是被贬为江州司马。司马是刺史的助手,在中唐时期多专门安置“犯罪”官员,属于变相发配。
这件事对白居易影响很大,是他思想变化的转折点,从此他早期的斗争锐气逐渐销磨,消极情绪日渐增多。
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天,白居易被贬江州司马已两年,在浔阳江头送别客人,偶遇一位年少因艺技红极一时,年老被人抛弃的歌女,心情抑郁,结合自己路途遭遇,用歌行的体裁,创作出了这首著名的《琵琶行》(原作《琵琶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琵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