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限号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在兰州违反限行规定,依法处罚处理;因路况不熟造成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可只予警告处罚。具体根据现场交警要求执行。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只罚款,不扣分。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电子眼拍到多次,当日只作一次处罚,罚款一百元人民币。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再遇警察,就出生之前的处罚凭证,将不再重复处罚。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又被电子眼拍到,将不再重复处罚。
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通过非现场执法系统,依法监控取证并处罚处理。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遵守限行规定,对违反者将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对外地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首次到达兰州当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次日上午7:30起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依法处理处罚;因路况不熟悉造成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可只予警告处罚。
兰州载客汽车尾号限行规定:
按车牌尾号和对应的日期依次执行限行,分别是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车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每月1日、6日、11日、16日、21日、26日、31日为限行时间;
车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每月2日、7日、12日、17日、22日、27日为限行时间;
车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每月3日、8日、13日、18日、23日、28日为限行时间;
车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每月4日、9日、14日、19日、24日、29日为限行时间;
车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每月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为限行时间。
限行时间:7:00——20:00,周末及节假日不受限行,可以全天上路行驶。
临时号牌同正式号牌限行规定,执行尾号限行。
限行范围:东岗立交桥以西,南山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以东,黄河以南(含区间内各跨河桥梁)范围内(含上述路段,南山路、工林路、兰工坪路、晏家坪北路、武威路除外),以及北滨河路(雁滩大桥至七里河大桥)
以下6类机动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2、公交车、公路客运车、出租车、旅游车以及9座以上(含9座)客车;
3、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邮政专用车辆、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部门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运送危重病人等紧急情况确需通行的车辆(事前或事后须向辖区交警大队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6、机要通讯、运送城市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等其他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的车辆(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的通行手续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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