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变更报告

如题所述

关于干田路道路工程强风化石外齐
变更情况汇报
因干田路道路工程K0+560-K0+980段和K3+160-K3+660段石方为强风化石,不作为常水位一下和路床(上路床和下路床)填料,由于受施工条件(连日下雨,道路工程起伏不大,路基填方高度小)的影响,根据各单位及专家组会议决定将以上两段的石方作外弃处理,现将变更情况汇报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变更原由:
①经监理单位见证取样,送第三方检测,经检测,该两段石方为均易溶性岩石,在饱和状态下抗压强度分别为和,干燥状态的抗压强度分别为和。同时经监理工程师旁站以K1+960-K2+100填方段作为试验段,用以上两段挖出的石方,按照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后经第三方进行弯沉检测,检测结果为弯沉值不能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②根据专家组意见,该两段石方不能作为常水位一下和路床(上路床和下路床)填料,由于受施工条件(连日下雨,道路工程起伏不大,路基填方高度小)的影响,建议将该两段石方进行外弃处理。
3、变更工程量及增加工程直接费
该两段变更涉及工程量³的石方外运,增加工程直接工程费元,由于以上两段石方不能利用,导致干田路填方外购石渣增加³,增加直接工程费元,总计增加工程直接费元。
4、工程变更单价编制说明:
根据合同条款,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合同新增项目的单价时,应采用该清单中项目的单价。故外弃石方单价为元,石方回填单价为元。
5、变更产生的投资变化:
该两段易溶性岩石外弃变更增加投资元。
6、工期影响:
此两段变更对工期有利无害,不用考虑土石方调配问题,有利于缩短施工工期。
附件:现场石方外弃照片
中铁二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沙文生态科技
产业园干田路道路工程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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