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批下来后的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 商品房 贷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填写《 贷款申请 审批表》,向贷款银行提交有关材料(首期款已支付证明、 买卖合同 、 身份证 、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发展商作为借款保 证人 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3、贷款银行的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 借款合同 发放贷款。 5、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 抵押 登记手续; 6、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 7、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8、借款人按期还款付息,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 解除合同 。 二、房贷审批下来后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开发商就会通知去取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 购房合同 了,因为银行如果没给发放贷款,开发商是不会把签订的购房合同拿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银行通常会成批的将完成贷款发放的贷款合同、还款用银行卡送到开发商那里,所以在领取购房合同的同时,也可以拿到贷款合同和银行卡。总而言之,一旦贷款批下来了,就可以拿到: 1、开发商完成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2、银行与申请人的购房合同以及相应的公证书。 3、用于还款的银行卡(银行每个月会定期从那张银行卡上扣按揭款)。 4、有些银行还会发一张《贷款发放通知书》、《还款计划表》等。 如果较长时间没有收到通知去取这些东西,那最好与当时银行发放贷款的客户经理联系一下。

法律客观: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贷款通则》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贷款通则》第二十九条 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约定借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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