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虫与寄主之间的相互关系

动物中的寄生虫与寄主的关系

  寄生虫和寄主的相互关系及防治原则

  (一)寄生虫对寄主的危害寄生虫对寄主的致病作用,有的表现为全身性的,有的主要为局部性的,有时是激烈的,有时则比较缓慢。其危害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夺取营养和正常生命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寄生虫寄生在寄主体内,以寄主的血液、组织液或半消化食物等为营养,以供寄生虫生长、发育和繁殖的需要。因此,寄生虫会夺去寄主的大量营养,以致对寄主产生严重的影响。例如,人在幼年时期遭受连续严重的寄生虫(如姜片虫、日本血吸虫)感染,便会影响生长发育,还可能导致侏儒症。

  2.化学性作用寄生虫的分泌物和排泄物,或虫体死亡和解体时,放出大量异性蛋白,被寄主吸收后,可使机体产生各种反应,刺激局部组织发生炎症,引起过敏反应,表现为发热、荨麻疹、哮喘,同时还会引起血相的改变;血中嗜酸性颗粒白细胞增多,导致局部或全身的毒性作用。

  3.机械性作用由于寄生虫附着在组织上或寄生于组织内,常可压迫组织和破坏组织,或阻塞腔道。如姜片虫大量成团,可充塞肠腔而形成肠梗阻;猪囊尾蚴寄生于脑部时,由于脑组织受压而坏死,因而使患者发生四肢麻痹及癫痫等症状。

  4.传播微生物,激发病变肠内寄生蠕虫用吸盘、钩等附着器官附着于肠壁,破坏粘膜,使细菌容易侵入,引起溃疡、糜烂、感染,而产生炎症。如华枝睾吸虫寄生于胆管内,因继发性细菌感染,可引起胆囊炎或胆管炎,或结缔组织增生,使胆管腔逐渐狭窄,发生阻塞;严重的由于纤维组织增生,还可发展为肝硬化,并发胆结石。

  血吸虫的影响更甚,由于虫卵的反复沉积和寄主机体免疫力的增强,肠壁组织的破坏与增生常同时存在。因此,纤维结缔组织增生,以致肠壁增厚,形成息肉甚至可转变为癌肿。

  (二)寄主对寄生虫感染的免疫性人体对寄生虫具有防御机能,先天免疫(天然免疫)对于非人体固有的寄生虫表现特别明显,例如人绝对不会感染鸡疟原虫。后天免疫(获得性免疫)一般表现为带虫免疫,即当虫体存在时,寄主对该虫保持有一定的免疫作用。虫体减少或消失时,免疫力则逐渐下降,甚至完全不具免疫力。例如,人体感染疟疾后就有明显的带虫免疫,这种带虫免疫力可以影响寄生虫在人体内的寄生,寄生虫可被排出。如果带虫者的免疫力较弱,可重复感染,但有的寄生虫病如黑热病在完全恢复健康后,常出现对该虫的长期免疫力,很少发生再感染。

  总之,寄生虫感染和寄主的免疫是一个斗争的过程,主要决定于机体的反应性。两者相互作用的结果,或是寄生虫被寄主消灭;或是寄主体内虽有寄生虫寄生,但不出现任何症状,而成为带虫者;或是呈现疾病状态即患寄生虫病。

  (三)防治原则总的原则是,切断寄生虫生活史的各主要环节。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应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

  1.减少传染源,使用药物治疗病人和带虫者,以及治疗或处理保虫寄主。

  2.切断传播途径,杀灭和控制中间寄主及病媒,加强粪管、水管以及改变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

  3.防止被感染,进行积极的个人防护(如服药预防、涂防护剂等),注意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等。

参考资料:http://ced.xxjy.cn/RESOURCE/CZ/CZSW/SWTS/PTDWX/1359_SR.HTM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2-09
寄生物与寄主的相互关系

自然界中不同的生物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在具体的某两个物种的动物之间,其相互关系可以表现出不同的形式。例如,两种动物之间相互依存、共同得利,这种关系我们称之为共生(symbiosis),如果是一方得利、一方既无利又无害;这种关系我们称之为共栖(commensalism)(或偏利共生),如果是一方得利、一方受害,这就是寄生(parasitism),也就是说一方依赖于另一方而存在,这种依赖不是以杀死、捕食或毁灭寄主而告终,是寄生物与寄主共同进化,相互协调,从而建立起寄生的关系,事实上动物中的这种寄生关系是较共生与共栖更广泛存在的一种形式,例如原生动物、扁形动物、线虫、节肢动物中都有相当多的类群是营寄生生活,这就足以说明寄生是生物生存的有效形式之一。特别是吸虫纲及绦虫纲是动物界中最广泛的营寄生生活的类群。

至于寄生现象的起源,目前无据可考,它是否来自共栖或共生,这也仅是一种推测。但寄生物由外寄生进化到内寄生,由兼性寄生进化到专性寄生是可以肯定的,这从吸虫纲及绦虫纲的一些种中得到很好的说明。

寄生物对寄生环境、寄生生活方式在形态、生理及生活史许多方面都产生了寄生适应。例如它们产生了吸附器官,体表改变成原生质膜及微毛等结构,使体壁的外表面形成了一种营养界面,以直接吸收营养,而相应的消化系统在吸虫纲及绦虫纲中逐渐退化以致完全消失。消化的酶系也产生了改变。另外体表的色素、纤毛、杆状体退化消失、神经感官的不发达、低氧或无氧呼吸、发达的生殖系统以及强大的繁殖能力,生活史中出现一个到几个幼虫期,进行寄主转移,所有这些适应性特征都使寄生物能够有效的发展、保存了这样的生存形式。

一般的说,一个寄生物仅有一个寄主,相比于具有二个或更多的寄主是原始的情况,因为寄生物的全部危害仅作用于一个寄主身上。事实上在吸虫及绦虫的进化中多数种都不是一个寄主,而是由一个寄主转移到另一个寄主。如果最初原寄主(一个寄主)体内的寄生物又感染了其他的动物,那么原寄主就变成了中间寄主,在其体内生活的阶段变成了幼虫阶段。而最后被寄生的动物变成了成虫行有性生殖的终寄主,这样寄生物对寄主的危害就分散到两个或更多的寄主上。随着寄生历史的延长、寄生物的适应能力越强,这样相互之间可能建立起一种生理平衡,寄生虫对寄主产生的致病作用也就越不明显;另外,消化道内寄生虫所造成的致病作用比血液或组织中的致病作用要弱。总之,由于寄生的部位、虫态、危害方式及种等各不相同,它们所造成的致病现象大致可归纳成以下几种:(1)取食寄主的组织或营养物质,造成寄主的贫血或营养不良,例如阔节裂头绦虫所造成的人体严重缺乏维生素B12,以致出现恶性贫血症状。

(2)在组织或器官内的寄生或移行所造成的损伤,例如姜片虫所引起的小肠粘膜充血,华枝睾引起的肝脏机械损伤,造成器官的溃疡、硬变等。(3)寄生虫的分泌物、排泄物及毒素具有抗原的性质和溶组织作用,如血吸虫尾蚴的透明质酸酶(hyaluronidase)和胶原纤维酶(collagenase)引起的组织溶解,使尾蚴穿透皮肤,进入体内。寄主皮肤出现的丘疹或过敏性皮炎,就是抗原与抗体反应。

在进化过程中寄主对寄生物的寄生及其抗原物质形成了免疫反应,这种反应表现为免疫系统的识别及清除寄生虫的反应,包括非特异性免疫与特异性免疫,前者表现为吞噬、炎症等反应,它具有种的特异性及遗传性,后者是寄主的免疫系统对寄生虫特异性抗原的识别,结果使寄主产生体液免疫、细胞免疫,这种免疫又称为获得性免疫。寄主对寄生虫的免疫常常是两种免疫协同作用的结果。

参考资料:http://ced.xxjy.cn/Resource/Book/Edu/JCYGJS/TS015024/0028_ts015024.htm

第2个回答  2020-03-03
寄生虫对宿主的作用:夺取营养,机械性损害,毒性及免疫损害,变应原作用
宿主对寄生虫的作用:消除性免疫,非消除性免疫
第3个回答  2007-02-01
生物与生物的关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