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代课教师补助政策是一次性吗

如题所述

原代课教师补助政策不是一次性的。

根据国家法律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如果符合下列要求,应当签订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继续聘用: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规则或者再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持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够十年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限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限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辞掉):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本领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内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限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工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持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够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在进入2003年之后,就对代课老师有了一定的工资补助,因为代课老师并不算编制内的老师,因此整个工资和福利水平待遇往往比较低,与其他的老师有很明显的差距,在这样的基础之下,很多地方的基础教育根本不达标,老师的能力也没有完全释放出来,这与当时的国情和综合教育有直接关系,随着国家在这方面经济上的改善,老师们的待遇也渐渐提升了上来,包括代课老师。

虽然出现过很多代课老师工资待遇普遍偏低的问题,但是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得到很大程度改变。并且国家对于代课老师也制定了可持续增长性计划,也就是说代课老师的待遇每年会随着国家的形势变化而变化,并不会给老师们一次性工作补助。

因为这样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必须要建立可持续的发展道路。代课老师与其他的老师,我认为也一样,因为代课老师也是教育学生,作为学生启蒙老师之一就应该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4-22
  一、要求
  3、妥善做好辞退补偿。辞退未被招聘使用的代课教师,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等精神,按照本人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考当地社会成员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代课时间按代课教师本人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补助标准
  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三,执行时间
  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已超过60岁的,从2014年1月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