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的发票不能取消认证,只能去税务局《开红字发票通知到》。办理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原件;
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税务机关认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且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持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机关的扫描仪上扫描,计算机读取票面上的密文,与票面上的七项数据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后,将数据传入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发票比对系统数据库。
数据将在那等待90天,等待销售方抄报税的数据资料并与之进行比对。比对一致则通过;不一致或没有相对应的发票数据可比对,则自动将该信息转到未通过的数据库中。税务稽查就会根据转来的认证发票上的信息找到开出和取得发票的双方,查实原因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认证
当月认证的发票不可以当月取消认证。
税务发票认证后,在认证的当天可以删除发票的认证信息,超过当天晚上24时就无法删除了。
因为数据现在都是联网的,认证数据在认证的同时已经上传到全国的数据中心。可以通过进项转出以及开具红字票的方式,对该已认证的进项税额进行调整。
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并与发票明文逐一核对,
以判别其真伪的过程,不包括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