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在一起同居差不多3年,养有一岁1个月的男孩!我们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原因是我年龄不够!只是经过双方父母同意和双方亲戚都知道的情况下在一起的,因为那时候“老婆”怀孕了,举办了一场婚礼,并没领取结婚证!现在因为某种情况达不成一致,而闹纠纷和“离婚”都想要娃娃,我想知道的是,在法律上财产怎么分割,我们又没有多少财产,她父母又索要什么损失费什么的,说小孩给我也行,要分手费,青春费这些!这些费用在法律上认可吗?财产应该怎么算呢?娃娃又该怎么判呢!希望知道的各位师兄师姐师父些给小弟点专业的建议,小弟现在所受的压力实在很大!
我“老婆”现在她父母家里,因为我家还算有点钱,她父母是那种很吝啬的人,疼钱大过疼人,我们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当初结婚的时候她父母一分钱都没有拿,也什么嫁妆没有买过,办喜酒我分别在她那边和我们这边各办了一次,所有戒指婚礼一切费用都是我出的钱!我和她没有感情纠葛的,一直都好好的,他要什么我就给她什么,只要是我能力所及的我都给她!主要是她回了趟娘家,她妈看见她带娃娃瘦了这些,就觉得在我家里受了委屈,就怂恿她不回我这边了,我去她家里和她谈了很多次,她自己都已经麻木了,只知道哭,完全就是她母亲做主,我和我父亲去接她几次,她都不回来,她母亲在一旁给她做主,我真的不能理解她母亲的作风,到底是在帮女儿还是在害女儿!她母亲开除的条件是:要“老婆”和孩子也行,就在她们那边发展,以后都不准回我家了,这样像什么话,等于让我到他家做儿子,我老婆她还有个亲弟弟,也在交朋友了!我父母只养了我一个,疼我疼孙子,我做不到!第二个条件就是要孩子也行,给她女儿拿笔数目不小的钱赔偿损失!我真的伤透了,不是我不要她和孩子,我和我父亲都去接过她几次了,已经仁至义尽了!就算我要回孩子又该给我”老婆”赔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