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上家公司时,离职证明公司没有来得及开,后来是上家公司快递给我的。没想到的是,快递公司把包件丢了,请问这种情况,离职证明原单位有没有义务要再给我补开一份。
假如原公司不给我重新开一份离职证明,我应该通过什么渠道维权?
重申一下问题:原公司是发件方,我是收件方,快递公司是第三方,原公司委托第三方把离职证明送给我,第三方失职导致丢件。
这种情况,原公司是不是有义务尽快给我重新开一份离职证明?
你说的我已经看明白了!前面已经说了,必须协调原单位重新开具,因为已经开具、寄出,他们就已经尽到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