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10个工作日”是指:预售10个工作日期,不包含工作期间的周六、周日、法定公休及法定节假日,遇到公休及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
工作日(Working Day/Workday)也称劳动日,是指在一昼夜内职工进行工作时间的长度(小时数)。工作日是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对工时制度作了修改,规定为:“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因此,从1995年5月1日起,我国普遍实行每周工作5日(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的工时制度。
扩展资料
工作日通常分为四种,即标准工作日,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延长工作日和无定时工作日。
一、标准工作日
标准工作日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所实行的工作日。我国长期以来,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职工每周工作6 天、48 小时工作周制度。
根据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自1995年1 月1 日至1995 年4 月30 日,实行职工平均每周工作5 天半、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周制度。
二、缩短工作日
特殊条件下的缩短工作日,是指在严重有害健康和劳动条件恶劣以及对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的条件下,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我国实行缩短工作日有如下几种。
1、每个工作日时间少于8小时的。
2、夜班工作时间减少1小时。
3、女职工哺乳时间减少1小时。
4、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也实行少于8小时工作日,为保障其健康成长。
三、延长工作日
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时数的工作日。对于从事受自然和技术条件限制的季节性工作的职工,可适用于忙季工作时间得超过标准工作时间,而闲季工作时间可适当缩短。如地质、石油、制盐、糖业等。
四、无定时工作日
无定时工作日是指每天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作日。如,某些领导人员及其助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森林巡查人员等职工,工作时间经常超过标准工作日,超出的部分也不增加报酬。
实际上无定时工作日的职工是适用于标准工作时间来进行工作的,只是有些工作需要超过标准工作时间才能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