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理财公司做文员,刚来上班一个月,还在试用期,没转正。是朋友介绍我来的,朋友的老公是公司的董事长,总部在北京。我是在另一个城市的分公司工作。 现在我这边的分公司总经理要用我的身份证办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办完了我是法人,我该不该答应?如果我答应了,以后有什么样的风险或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PS:听说我这边的总经理身份证办不了,以前有过偷税漏税的行为。
劳驾再问一下,起草协议的话应该写哪几条?或应该怎么写?
如果是非法经营,那么你就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