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哪些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问: 尹恒律师解答: 我们都知道,新的《劳动合同法》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和方便解决争议的考虑,是非常强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所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设置了两种惩罚。 但是,对“非全日制用工”没有作强制性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就是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对于企业来说,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为了规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声称与劳动者建立的不是全日制的劳动关系,而是非全日制用工,就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口头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还可以认为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从而逃避《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和管辖。 劳动者对自己的工作性质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判断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关系?是劳务关系还是什么?是否确无劳动关系?是否确为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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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19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当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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