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没签协议在养老院摔倒了赔偿吗
养老院是公共场所,属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特殊责任主体,适用责任推定原则,即养老院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