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末到下一年初。如2017年度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需要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自行纳税申报。3月31日就是申报截止日了,您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等网上渠道快捷办理自行申报。
在2017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扩大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范围。
随后,国务院通过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明确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情形,并授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年所得12万元,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税法所列举的11项所得的合计数达到12万元。
根据规定,年所得12万元,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税法所列举的11项所得的合计数达到12万元。也即“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的合计数达到12万元,就需办理自行申报纳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不等于重复缴税,而是对高收入人群一年纳税情况的事后稽查,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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