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刚过期,不能考驾照科目三科目四,但可以到公安局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考科目三科目四。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身份证明是指:
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考试员自我介绍,讲解考试的操作、流程、纪律等要求。
(二)核对申请人身份证明,确认申请人身份。
(三)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考试和评判。考试评判不合格的,可以当场补考一次。
(四)制作或者填写考试成绩表,当场公布考试成绩,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对考试不合格的,要讲评原因。
(五)各科目考试结束后,应当检查整理考试音视频监控资料,并按规定保存。考试成绩自动上传或者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考试成绩表移交受理岗。
科目二考试应当一次性预约所有项目,并在一日内完成考试;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格后,应在当日内完成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领证宣誓。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