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机构,不属于国家机构,所以不能享受国家干部待遇.但是,随着我国的发展,对在职和退休的村干部,国家开始实行一系列的补助,下面是一些事例,你可以参考一下:
1.当了30多年的村支书,退休后每月都能领到100元的养老金,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事。”从8月份开始,河北省涉县神头乡杨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杨富田每月都会持《任职10年以上农村党支部书记养老保险金领取证》,到乡邮政储蓄所领取养老保险金。
为保持农村干部队伍的长期稳定和活力,建立农村干部队伍干有所为、退有所安、老有所养的长效关爱机制,激发农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从今年起,涉县针对村干部待遇低、报酬少等问题,出台了《关于为任职多年农村党支部书记办理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采取财政出大头,个人拿小头的办法,为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现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办理养老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2.每到年底,长顺县广顺镇卸任村支书罗小祥就会从镇社会事务办领取到360元的生活补助。在他手持的大红色“长顺县离任村干部荣誉证书”中,记录了这位曾先后担任村委会主任、村支书长达25年的“村官”为该县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
和罗小祥一样,该县年满60岁,累计任村委会主任、村支书、村委会副主任职务10年以上的417名“村官”都可以得到每年360元的生活补助。
长顺县自2002年开始实行这一制度,当时符合补助条件的“村官”只有299人,如今的补助人数已大大增加,补助总金额也上升到近15万元。县民政局负责人说,村干部待遇偏低,离任后没有生活保障是全省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他们提供适当的生活补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有助于提高现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