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算,这只是承揽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是一种被聘用的关系,也是临时性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