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2、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拓展资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
1、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2、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政策
3、关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的政策
4、关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
5、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6、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的政策
7、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的政策
8、除上述衔接事项外,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按照原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