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题主有些天真啊,世上哪有如此简单的事情,你村哪怕就是只剩下你一个人了,你也不能代表村集体,所以你村的哪些土地,当然也不会属于你所有了。
要想弄明白这个问题,我认为你首先得把“集体”与“个人”这两个概念先弄清楚,不能混淆与同化了,否则就是带有歧义的认识。“集体”实际上是一个抽象化的概念,它并不是指某一个或某一群具有生命体征的人类,在我看来,它就是一个组织;而“个人”指的是我们人类,是一个具体化的人物。个人不能代表集体,但集体需要人类多个个体联合在一起进行管理,才能正常的运行,所以二者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
我国土地管理法就已经明确规定了,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对于土地只有使用权或者经营权、但没所有权,所以作为村里的土地,其权属自然就属于村集体所有了,作为村民个体,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具有土地的所有权的,仅仅只能拥有使用权而已。
那么也很自然地,村民对于自己耕耘的土地是没有买卖的权利的,如果你要使用,那是你应有的权利;如果你不使用,那就得交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出去。可是在农村,往往有一些农村人混淆了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也忽视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关系,为了土地而纠纷不断、甚至大打出手,这是非常不对的。
这个问题很好理解,就像军营一样,士兵可能会在不断地增减、甚至全部撤走,但搭建的营盘却会一直都存在。对于一个村庄来说,村民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开该村庄,导致村子里的村民越来越少、或全部都离开了,形成“空心村”;
但是作为村委会这个村集体,只要上级没有明令重组、合并或取消,那么就算该村空无一人了,但村集体仍然存在,这个村集体对于该村辖区内的土地所有权,也不会消失,任何人未经审核同意,无权对该村土地擅自侵占,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而就算是原有村集体被重组或合并了,但该地原有的土地所有权也不会是个人拥有,而是属于重组、合并后的新的村集体所有,或者就是国家根据需要划归为国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变为个体所有的私人财产的。
我国对于国有和集体的资产管理也是比较严格的,不是私人的资产,你想要是不可以的,如果非法侵占,等待你的当然就是法律的严惩。为了保护集体资产不流失,上级还会经常对村集体的资产进行清理,以便随时掌握集体资产的情况,保证资产的安全。
现在由于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农村人口在减少、土地资源也在被各种公益事业所利用,而土地利用所带来的收入,也是属于整个村集体的,相关村民可以从中参与分红,事实上这从另一个角度也发挥了人人参与监督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效应。因为涉及到了经济利益,如有谁想悄悄侵吞集体资产,必然就会遭到相关受益方的积极反对。
总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土地的所有权都是村集体或国有,不会是个人的。因此哪怕全村只剩下一个人了,哪些土地的权属仍然属于集体,个人无权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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