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8号 )第四条对于民事起诉状的要求是:(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这个也与《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致,即,并不需要原告在起诉时必须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能够提供最好)。
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网友相关提问时也曾明确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即,应予立案)。
河南高院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登记立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豫高法〔2019〕195号)更是明确规定,审核当事人的起诉和自诉,不得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以外增加立案证明材料,不得要求原告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因此,你可以依据上述内容跟法院负责立案的人员据理力争。如果感觉无能为力,只能聘请律师帮你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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