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人员配备:
1、注册岩土 2名
2、岩土勘察高级 3名
3、岩土物探高级 1名
4、岩土检测高级 1名
5、工程测量中级 1名
6、室内试验中级 2名
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合计(10名)
办理资质流程:
1、工商注册;
2、购买建设部或建设厅系统;
3、配备人员并注册人员;
4、准备上报资料(网上申报并打印形成纸质材料);
5、提交资料;
6、审批(审批流程)市建委-建设厅-建设部-公示。
勘察乙级资质办理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epk格式);
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文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5、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主要技术负责人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含相应业绩图签复印件);
6、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办理注册人员资格手续承诺书》),其中工程勘察注册执业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含相应业绩图签复印件);
7、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含相应业绩图签复印件);
8、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
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近一个月的
社保证明复印件;其中,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
事业编制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9、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提供出租(借)方产权证及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