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里上班,到点不让下班,还托班,有时候托班一小时还多,托班不但没有工资!老板还说是自己的工作没做完!这样合法吗?
没有合同,面试的时候就是说早上七点到下午四点下班
如果超过了八小时工作的话,超市时间正常应该给予报酬,具体咨询当地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