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清单与图纸的问题

我是施工方的,中标清单与图纸工程量有以下几个问题:
1、中标清单沉井规格只有φ7000和φ3000的清单,但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中却有标注φ4000的沉井,而施工图中却没有φ4000规格的沉井结构图,图纸会审中已提到这问题,设计院补发结构图,那这个漏项,要以什么形式拿回这个工程量,是走变更程序还是?
2、中标清单工程量与施工图纸工程量相差太多,属于重大漏量,那漏的这个量要用什么形式补回这个工程量?是通过施工图与中标清单工程量对比预算就可以了吗?
以上两个问题,请大神们帮忙小弟解决一下,最好解说详细点,困扰了小弟好些日子了,谢谢

一、如果已经签订合同,应当看一下合同是否对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工程量差异的相应条款。没有的话,就要看一下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关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规定: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二、确认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规定: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2、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11.2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
三、如果是总价合同、约定以施工图为承包范围,则合同价格不得调整。如果约定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则应当重新确定工程量清单和进行合同变更。如果属于其他情况,双方根据合同规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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