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民国时期不叫普通话,叫国语。国语的语音是以北京话语音为基础的。
1923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基于现代北方官话白话文的语法和北京话语音制定现代汉语标准,称为国语官方语言。1932年经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后,被采纳为中国官方语言的标准。
民国时期的普通话不是北京话。是国语,内容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