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1、又(宽)又(大)的沙发。
2、又(舒适)又(实用)的沙发。
3、又(精巧)又(秀气)的沙发。
4、又(绵软)又(耐用)的沙发。
5、又(简单)又(舒适)的沙发。
形容词的用法:
1、性质形容词一般能受“不”和“很”的修饰,少数状态形容词不受“不”和“很”的修饰。
2、能修饰名词,经常作谓语或定语。如“大眼睛、高楼、冰凉的酸梅汤、初级职称”。
3、部分形容词可以重叠。如“大大、长长、高高”。
4、可以带宾语。